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辅助岗辅导员和行政辅助岗位科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岗位 教学辅助岗辅导员和行政辅助岗位科员各1名(劳务派遣)。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二、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公告招聘岗位自1月17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有效期截止至2019年1月23日。 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直接到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新光路305号)办公室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材料 (1)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19年无锡市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人员应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 (3)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二)资格审核 1.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三、考核与公示 1.采用直接考核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2.招聘单位应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考核成绩。 四、体检及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市卫计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卫生计生委:0510-81823267。 本公告由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1199000、0510-81199100。 联系方式: 地址:无锡市新光路305号 电话:8119900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9年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2019年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编外)简介表.xlsx 无锡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9年1月17日